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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分禮品:7-ELEVEN 統一超商 100元商品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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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分禮品簡單說明:

● 即買即用,全台通用 ● 可分次使用 ● 商品優惠兌換期間:無效期

使用方式
  • 實體/虛擬卡片:請在結帳時出示實體卡片或手機APP上的數位條碼(需事先於APP內使用)。如果是從其他通路購買的序號,則需先進行驗證取得條碼。
  • 結帳優先順序:消費時,系統會優先扣除商品卡餘額。若餘額不足,可再搭配現金、餘額卡或其他支付工具付清不足的金額。
  • 多張合併使用:可以同時使用多張商品卡支付同一筆消費,但無法將多張卡片的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卡片。
  • 退貨處理:若因商品瑕疵退貨,需攜帶商品卡及交易明細(或電子發票)至原購買門市辦理,退貨金額將回存至商品卡內,無法退還現金。 


注意事項

  • 無法使用的項目
    • 恕無法使用於非開立統一超商發票的門市(異業門市、關係企業門市)。
    • 恕無法支付代收/代售業務、受託代銷商品等非開立統一超商發票的消費。
    •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,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。
    • 遊戲點數卡、電信儲值卡(非7-ELEVEN品牌)、國際快遞等恕無法兌換。
    • 無法重複加值儲值金額。
  • 商品卡特性
    • 無使用期限(部分數位票券的序號效期需留意)。
    • 採無記名發行,若遺失、遭竊等情況,恕無法掛失、補發或退還現金。
    • 於購買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兌換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(此明細無法進行發票兌獎)。
    • 兌換商品時恕無法累積OPENPOINT點數。